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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同步录音录像在刑事证据体系中的定位
【摘要】证据是刑事诉讼的基石,对于准确定罪量刑,实现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具有关键作用。 在我国目前刑事证据体系机制中,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是一种相对新颖于实物证据和言辞证据的新型证据。从证据体系的发展角度来看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从不被重视到越来越被重视的发展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的形成正是现代刑事法律体系功能和结构日渐整合的结果。从内容上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有其他证据所无法代替的优势,在处理各种重大案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刑事证据 录音录像 法律制度 从现代的刑事证据体系看来,证据发展的过程也就是法律进程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发展的过程,传统的刑事证据和现代刑事证据的系统形态之间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证据结构分化和功能专门化的程度不一样。现代刑事证据体系以新型的证据为主要办理案件的辅助工具,将传统刑事证据和新型刑事证据有机结合起来,而传统的刑事证据已不再成为重点运用的对象。其中,同步录音录像在现代刑事证据体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对同步录音录像在刑事证据体系中的作用和定位进行阐述和论证。 一、刑事证据的分类 现代较为完善的刑事证据体系。目前我国的刑事证据体系包括七大类: (1)物证和书证。物证是用来证明一个案件是真实发生的证明。它可以包括所有与本案件有关的物件或东西。而书证指的是反映真实案件而被记录下来的可以证明事件是真实发生的书,日记,文章,随笔等。它可以正确反映事物发展的过程。 (2)证人证言。所谓的证人和证言,指的是一个事件发生的时候目击者或知情者(也可叫做证人)就他所了解的事情发展的真相向法院,法庭或各个机关作出证明。证人和证言通常会通过司法程序加以保护和保存,证人写下的记录报告也可以算作是证言。 (3)被害人叙述。关于被害人的陈述,是一个案件中最重要的取证环节,通常由被害人就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向法院,法庭或各个司法机关作出讲解和叙述,最后由审判机关进行取证。 (4)犯人口供。关于犯人口供指的是在一个事件发生之后犯人通过对整个事件的回忆而说出或讲出的犯罪事实和事物的发展过程。也可以包含犯人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或辩白自己的罪而希望减轻罪行。 (5)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指的是有专业素质的鉴定专家通过对某个案件所提取出来的证据进行专业鉴定,然后从中得出结论并且写出鉴定报告证明事物的真相。鉴定人有法定的回避理由,应当回避。 (6)笔录。勘验笔录指的是在一个案件中专业办案人员在犯罪现场中所收获发现到的任何资料证据。并把它作为证据记录下来。包括指纹的对比,文字的记录,各种照片等。检查笔录主要是通过记载文字来记录案件,当然也可以采取任何更方便,精确的方法。 (7)视听资料。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是视听资料的一种表现形式。指的是有关于任何高科技产物在刑事案件中的利用所得出的证据,其中包括声音,视屏,VCR,,DVD等有关电子方面的证据。 二、同步录音录像证据的应用 同步录音录像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录音录像证据以其安全,准确,清晰的情形等证明案件,在我国社会刑事证据中是一种重要的新型证据,在现代证据中使用尤为广泛。刑事证据中常见的录音录像证据包括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言语,犯罪留下的物品或痕迹的过程,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物,以及其他可供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人的重要证据等,这些都是其他证据所不能具有的,所以在刑事证据中备受青睐。 中国刑事诉讼中,同步录音录像主要由侦查和审判机关通过正当渠道和手段收集, 也可由单位或个人提供。民事诉讼中,录音录像证据应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供,也可由法院主动收集。但不管是哪一种刑事的收集,录音录像应妥善保管或封存。这不仅是案件审核中重要的信息管理机制,还是在案件证据能在保密的前提下更有效率和公平处理的要求。 录音录像证据表现为人在非法庭的的状态下或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陈述交流或行为。其优点是可信性比较强,缺点是客观性较差,因此录音录像证据一个突出特点是能够从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证明案件事实,所以,录音录像可能被伪造,又容易与疑似的录音录像相混淆,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也不易判明,因此,对录音录像应认真进行审查。审查录音录像证据可以通过鉴定等方法进行。应联系案件其他证据分析对照。录音录像证据是审判机关要的一项重要证据。 三、同步录音录像在刑事证据体系中的定位 (1)从刑事证据的角度来讲,录音录像证据是正确认识案件事实的客观依据之一。在办案过程中,案件的主要事实,因而使用有根据的录音录像证据认定案情的方法较简单,难度较小,运用起来比较便捷。在一些棘手的案件中,因为有了可靠的录音录像证据证据,就能反映出案件的真实情况。 (2)而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是认定被告有罪或无罪的根据之一,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在特定情况下,物证一般不能成为直接证据,所以这个时候录音录像证据的优势就凸显了出来。由于同步录音录像证据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这就确保法律成为执法严惩邪恶的重要依据,确认了法律至高无上的社会地位。 (3)录音录像证据有利于司法人员所进行的活动有客观依据。刑事诉讼活动中,不管是实体问题还是有关程序做出的一系列决定,如果没有确切的法律证据,或是证据不充分或不确实,刑事诉讼就难以进行。录音录像证据有利于犯罪者承认自己的罪行,在铁证下面无力辩驳,这就有利于处理案件,提高社会法制能力。 四、结论 从本文所陈述的关于录音录像在刑事中的作用可以简单通俗地说,录音录像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我们索取和采纳录音录像证据必须要以事实和事物的客观真实为依据。我们要采纳同步录音录像证据,另一方面也不能过分迷信录音录像证据,只有在广泛收集证据,综合各种证据和录音录像证据的基础上,才能全面、充分地展示案件的全貌,才可以反映出录音录像证据在刑事证据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本文从实际出发,列举了刑事证据的分类,同步录音录像证据在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并且对录音录像证据的重要性进行阐述和分析。 参考文献: [1]熊皓,胡渝.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