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似乎没一个行业像私人侦探这样充满矛盾:出生20年,始终上不了“户口”,却始终不缺需求,而且生意日益红火;一边以道德维权者自居,查婚外情,追欠债老赖,让背叛者、失信者现形,受到应有惩罚,一边却在肆意侵权,侵犯个人信息,践踏个人隐私……
一个文明理性的法治社会,不该存在“灰色地带”,更不该让它存在这么久。对于私人侦探,我们亟待抉择的不只是禁与放。简单的禁,根本禁不住;而缺乏完备的法律规范及市场监管,简单的放,可能导致更多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
没合法身份,照打“擦边球”
打掉非法调查公司611家,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38个出售个人信息的源头……今年4月20日,公安部部署的全国专项行动,对私人侦探行业产生不小的震慑。
不过,一场打击风暴难以治本。4个月后,很多转入“地下”避风头的调查公司,纷纷重回“地上”。8月底,记者上网搜索“南京调查公司”,一下跳出几十页,数量接近40家。记者联系上的3家公司,都愿承接业务。一家叫“宏远”的公司说,你只要付4800元,就提供被调查者的婚外情照片及其三个月的通话记录。而11月16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公开发布业务广告的南京私人侦探,仍有30家。
事实上,对于私人侦探这个行业,公安部十多年前就发出禁令,但一直禁而不止。1992年,国内首家私人侦探所在沪开张。次年,公安部即发文,明确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并要求各地对已办此类机构清理取缔。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虽将“侦探公司”列入商标类别,但并无相应的经营范围可供注册。
2009年,刑法修正案颁布,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被视为法律给私人侦探划了一个禁区,但未引起他们重视。今年4月18日,就在打击风暴到来前两天,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南京有39家私人侦探发布广告信息,声称提供婚姻调查、追债等服务。
尽管挣不到合法身份,但因未遇实质性监管,全国私人侦探机构在地下疯狂滋长,其数量一度曾达3700多家,从业人员逾两万。警方从南京“千里眼”公司通讯录上发现,参加行业组织的私人侦探即有三四百家。胡金明说,开私人侦探的,多以商业咨询注册公司。他跟邵康、张进、宋瑜资,都这样找个合法身份,干国家禁止的侦探业务。仅在常州,此类调查公司就有40多家。
“这个行业没有规范,哪些能干,哪些不能干,归哪些部门管,国家没有立法,没有专门管理。我们在法律边缘打擦边球!”干过私人侦探,胡金明对这行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其实很清楚。他说,自己调查婚外情,从不查电话记录,不到私密场合拍照。
“我很少调话单,很少查手机定位,尽量不在法律边缘游走。”宋瑜资表示,“婚外情调查,最终现场取证一定带客户,不能自行取证,以免激化矛盾。客户加上家人,人越多越好,我们混在里面,暗中拍照。”她强调,必须控制客户过激行为,“有一次,我们跟踪出轨男人和第三者到宾馆,通知他老婆来。她敲开门,就要打第三者,被我们死死拦住。她当场写了离婚协议,提出价值300万元的房子、一部车全归自己,让男人净身出户。我怕把男方搞得太惨,闹出事,要负法律责任,就要她改了协议,把车给了男方。”
不侵犯个人信息,不侵犯个人隐私……私人侦探这样表白,事实并非如此。警方认定,胡金明买过个人信息。宋瑜资说,特殊情况下,也要查越轨男人的手机位置。记者难以想像:生存在灰色地带,私人侦探既没合法身份,又无法律授予的侦查权,怎能“合法”获取婚外情证据?
禁而不止原因何在
私人侦探禁而不止,原因何在?从警方对韩光春、胡金明的审讯记录中,记者看到了这个灰色行业的旺盛需求:
徐××调查女婿外遇,谈好给3800元,先付1500元。我跟踪七八天,没查到什么。
××餐厅有个女的,给了1500元,调查开厂的老公。我打听到,他跟“小媳妇”生了孩子。问要不要查下去?她说不查了。
溧水有个女老师查老公,先付4500元钱。我们查到后,她又给了2500元。
李×,给了5000元,要查她老公。当晚,她来电话,哭哭啼啼的,说跟她妈商量过了,不查了,钱退不退你看着办。
……
“私人侦探被公安部禁止,又没得到国内法律承认,却能"茁壮成长",关键是靠需求拉动、利益驱动。”南京长三角律师事务所江莱律师说,从婚外情调查到寻找债主,这些事走正规渠道难以解决,私人侦探用“非常手段”填补了这空白,在满足需求中放大需求。
“女性在婚姻中处于弱势,老公出轨了,想取证,自己没渠道,公安没空管,妇联没办法,而我能援助她们。”宋瑜资说。胡金明宣称,干侦探,是因为看不得男人包二奶、搞情人。他们都以女性维权者自居,为私人侦探寻找存在的必要性。
私人侦探禁而不止,违法成本低也是重要原因。省公安厅刑侦局主任科员谢仁平说,打击非法调查公司,难度很大。“这类犯罪发现难、取证难。受害人有不道德行为,不会主动报案;这些人用虚拟身份,网上买卖信息,一有风吹草动,相互报信,销毁证据。像邵康就加入90多个买卖个人信息的QQ群。”他说,公安部组织这次专项行动,前后准备了半年,“江苏从124万个数据中理出100多人。把一个个QQ号码,变成活生生的人,太难了。”
人抓到了,定罪也难。江莱说,要是没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很难给私人侦探定罪。江苏已被判决的6名私人侦探,均以此定罪。其中,邵康获刑1年零三个月,另5人被判6至8个月。练翠凤去年因倒卖个人信息,已被河南开封法院判刑7个月,出狱后重犯,今年也仅被多判一个月。
即便这样的轻罪,判起来也不易。南京秦淮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张弛说,买卖个人信息,到什么程度,算“情节严重”,可以入罪?国家并无司法解释。非法获取20个人的个人信息,且非法获利达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取不特定公民信息(如车牌信息)1万条以上……南京定了这样的入罪标准,而杭州、上海也有地方标准。各地标准不一,打击力度不一,势必影响打击效果。秦淮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王婷认为,这种标准并未区分犯罪危害性,从信息源到信息中介到调查公司,都按一个标准定罪,而事实上,那些出卖信息的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可能远超过买信息的私人侦探。
“考虑将来可能有更重的犯罪,私人侦探买卖个人信息,暂时不会判到三年这个上限。”南京白下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蔡强说。如此考量或许不无道理。治理私人侦探,是否还有其他手段?他们以商业咨询注册登记,按规定只能从事市场调查、信息咨询、企业策划等,但实际上是调查婚外情、追债寻人。这算不算非法经营?南京大学法学院杨辉忠教授说,国家对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没把婚外情调查、追债等纳入其中,要判私人侦探非法经营罪,于法无据。此外,他们跟踪盯梢,偷拍偷录,侵犯个人隐私,违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但除非产生严重后果,如四处散布隐私,造成当事人自杀,否则很难追究刑事责任。而这恰恰是很多私人侦探所用心避免的。
放开,不等于容忍违法
私人侦探在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历史,对这个行业,我们该不该开禁?受访的十多人,意见并不统一。
需求决定存在,私人侦探满足社会需要,就该给它生存空间。这是支持开禁者的理由。不光婚外情调查,包括寻人讨债、打假维权,私人侦探有手段能办事。邳州一位顾姓男子说,自己外甥失踪,花了5400元,请当地私人侦探韩光春查了三次手机位置,最终在山东临沂把人找到了。胡金明说,自己还帮企业打假,搜集假货来源,为银行调查员工表现。
“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个人隐私,倡导婚内忠诚、保持家庭稳定、维护社会道德,这两种诉求,法律都要支持。”省高院审监二庭副庭长王蕴建议,不妨放开私人侦探,让其参与婚外情调查取证。毕竟,这样的事,个人难以做到,政府部门、司法机构无暇顾及,让渡给市场、社会组织做,符合社会自我管理的趋势。当然,支持道德诉求,不等于可以容忍违法,比如买卖个人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这里面有一个度的拿捏把握问题。
“我们侵犯隐私,因为男人出轨,有错在先。他不可能暴露婚外情给你看,既要取证,又不侵犯隐私,没办法两全其美。”宋瑜资如此辩解,是为自己寻找道德合理性。在很多受访者,尤其是女性看来,雇私人侦探查婚外情,让出轨男女得到应有惩罚,完全正当,他们没资格要求保护隐私。这种观念为私人侦探存在提供了社会土壤。
道德有过错,合法权益就该被侵犯?支持道德诉求,就能容忍违法行为?蔡强认为,再合理的道德诉求,都不能逾越法律边界。他强调,考虑国内对个人信息、个人隐私保护极其脆弱,眼前不宜放开私人侦探行业。如果说,雇私人侦探,查婚外情、追老赖,多少还有些合理性,但万一滥用这种手段,去窥探隐私,报复别人,那就太危险了。省社科院学者张春丽表示,不能因出于惩罚婚外情的道德正义,就能使用违法手段。私人侦探在私密场合偷拍偷录,获取的婚外情证据,没有法律效力。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燕玲表示,我国现行婚姻法并未将忠于配偶上升为法律义务,找私人侦探查婚外情,虽可理解,但严格说来,是违法的。
“公安部的禁令,只是部门文件,毕竟不是法律。对私人侦探是禁是放,国家应尽快立法予以确认。”杨辉忠认为,如果真要放开私人侦探,必须立法在先,规范在先,对其准入资格、允许调查的范围、允许获取的信息、允许采用的手段,对其违法行为如何处罚,逐一明确规定。同时,要强化监管,查处非法经营,打击违法行为,让违规者付出与其行为危害性相对称的成本。
在国外,私人侦探已是成熟的职业,一个严格受到法律规范与约束的职业。美国私人侦探只能在公开场合,利用公开信息,进行调查取证,绝不允许到私密场合偷拍偷录;德国私人侦探没有侦查权,只能以普通公民身份做调查,如泄露个人隐私,轻则吊销执照,重则被判入狱……只有给私人侦探戴上“法律的镣铐”,才能让他们走出“灰色地带”,规范执业,在不侵犯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合法满足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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